涟源市卫生局--机构设置
涟源市卫生局——机构设置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定全市卫生工作重大决策方案,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机要保密、行政事务、新闻管理及信访、保卫工作。
  2、人事股
  拟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人员编制的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研究制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及干部任免的有关工作;承办卫生系统全市性、全省性和全国性表彰的推荐工作。
  3、计划财务股
  拟定提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全市卫生信息统计、年报汇总的管理;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搞好卫生财务管理和卫生服务价格管理,执行国家、省卫生装备标准;协调有关国外卫生贷款的利用工作;对直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直属二级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和其他日常审计;负责全市性的卫生专项经费的管理。
  4、卫生法制与监督股
  组织协调地方性卫生工作规定和地方性卫生规章等的拟定;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负责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和公共卫生监测、检验机构的认定;负责对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协调。
  5、基层卫生、妇幼保健与疾病控制股(基妇与疾控股)
  负责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研究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实施妇幼卫生和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组织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开展救灾防疫工作,对重大突法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6、医政医教、中医股
   负责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分级评审;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从业许可证制度;实施医务人员服务规范;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   负责制订干部保健规划,协调指导干部保健工作。
   负责拟定本市卫生科技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医学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医学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卫生系统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计划和实施工作。
   贯彻国家制订的中医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科研教育工作;组织对中医药人员的在职业务技术培训,管理中医药、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对中医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进行处理。
   7、涟源市红十字会挂靠市卫生局
   8、涟源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卫生局合署办公。
   9、人员编制
   核定市卫生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13名(含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市爱卫办编制3名,市红十字会编制2名),管理人员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爱卫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6名。
娄星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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