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区卫生局--办事指南
娄星区卫生局——办事指南
1、审批项目
•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的卫生行政许可。
•  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和采供血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许可审查。
•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评价。
•  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进行审查。

2、许可程序
            

3、处罚程序
           

4、受理单位:娄星区卫生监督所、区卫生局医政股
   食品卫生监督股负责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食品卫生的发证、核发、换证前的现场审查及卫生许可的受理、初审、评价工作,并全面实施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区辖各单位因食品而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理;负责完成下达的各类健康相关产品、场所的监测任务;负责对区辖各食品卫生单位做从业人员卫生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的监督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股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发证、核证、换证前的现场审查及卫生许可的受理、初审、评价工作,并全面实施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区辖各单位公共场所卫生而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理;负责对区辖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各类公共场所、居民住宅等建筑施工的预防性卫生审查与卫生监督。
   综合卫生监督股负责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及母婴机构执业卫生许可的初审以及医疗卫生监督和消毒管理,查处非法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区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放射卫生和用于医疗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产品和医疗废物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工矿企业生产危害和新(扩、改)建项目技术创造和引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疫情管理工作的监督检验;负责对医院重大感染事故、输血感染事件、传染病疫情事件、职业病危害事故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处理工作。负责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工矿企业等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卫生监督与稽查股负责各类卫生行政许可的复核、上报、审批及参与对建设工程项目新(扩、改)建的选址、设计与施工的卫生学评价;负责对各类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初审、上报、审批;负责召集组织合议、听证工作;负责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分办、督办,各重大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受理和立案调查处理;负责全所行政执法文书的分发、管理、卫生许可、执法文书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负责对卫生监督员违规行为及所务管理落实情况的稽查;负责对各公共场所、食品卫生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5、受理人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陈毅宏

所长

8311516

13907380693

彭友良

书记

8311312

13973810987

胡锡纯

医政股股长

6517795

13637381544

王学军

副所长

8311526

13807384329

贺国平

副所长

8311526

13007380382

喻祥

副所长

8311312

13807384489

李文斗

工会主席

8611700

13507383653

邹明权

卫生监督与稽查股股长

8311580

13707389092

欧阳绛云

综合卫生监督股股长

8210066

1380738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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